案说海外| 美国篇? LVM v. HHD商标戏仿问题

作者:郭楠   发布时间:2023-12-14

一、

案件事实

 

上诉人(一审原告):Louis Vuitton Malletier S.A.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Haute Diggity Dog, LLC

审理法院:美国联邦第四巡回法院

审理结果:HDD的行为构成戏仿

 

Louis Vuitton Malletier S.A.(LVM)是一家著名的豪华行李箱、皮革制品、手袋和配饰制造商,其产品在全球范围内营销和销售。LVM注册有“LOUIS VUITTON”商标、“LV”风格化字母图形商标以及由多个包括“LV”标志的图形商标。虽然LVM以其手袋和行李箱而闻名,但它还销售有限的豪华宠物配件,如项圈、皮带和狗笼。

 

Haute Diggity Dog, LLC(HDD)销售用聚酯纤维制成宠物毛绒玩具,如宠物磨牙棒,其名称模仿优雅高端品牌的产品,形状和设计大致模仿目标品牌的标志性产品。HDD的一款产品模仿了一个LVM的手袋形状和设计,这些玩具使用“Chewy Vuiton”代替“LOUIS VUITTON”标志,使用“CV”代替“LV”标志,使用的其他符号和颜色也与LVM的设计中使用的符号和颜色相似。

 

LVM对HDD提起诉讼,LVM的指控包括假冒商标、商标侵权、商业外观侵权和商标淡化等,地区法院审理后作出了有利于HDD的判决,认为HDD成功戏仿了LVM的商标、商业外观和版权。LVM不服并提出上诉。

 

二、

法律标准

 

戏仿被定义为一种简单的娱乐形式,将商标的不敬表现与商标所有人创造的理想化形象并列。戏仿必须同时传达两个相互矛盾的信息:它是原创,但也不是原创,而是模仿。这第二个信息不仅必须将所称的戏仿作品与原作区分开来,而且还必须传达一些可阐明的讽刺、嘲笑、戏谑或娱乐元素。因此,戏仿依赖于与原商标的差异,一种幽默的差异,以产生其预期效果。

 

本案中,上诉法院认为HDD的行为构成戏仿。首先,HDD使用的标志Chewy Vuiton与Louis Vuitton发音和韵律相似,CV字母设计模仿了LV,装饰设计模仿了LV手袋图案,两者的颜色也类似。因此,尽管HDD的产品与LVM的产品不是关联商品,但能让相关公众联想起LVM的产品。

 

其次,HDD使用的“Chewy”字样与LVM商标中的“Louis”差异明显,“Vuiton”也与LVM商标中的“Vuitton”不同,且HDD的商品是设计粗糙、价格低廉的宠物玩具,LVM的商品却是经过设计的高档奢侈品。毫无疑问,HDD的产品模仿了LVM的商标和设计图案,两者有相似之处,但同时也明确无误地传递出另外一种信息,它不是LVM的产品。

 

最后,两种商品相同和不同之处的鲜明对比,不免让公众会心一笑,其中体现了对LVM手袋时尚、高贵品质的嘲弄和讽刺。HDD对其他知名品牌的模仿也进一步证明了其的戏仿行为。

 

三、

法院判决

 

本案中,上诉法院在确定HDD的行为构成戏仿后,又根据其他因素对商标侵权和商标淡化等问题进行了分析,最终维持了地方法院的判决,认为HDD不构成商标侵权和商标淡化。

 

四、

典型意义

 

在很多国家,戏仿是重要的不侵权抗辩理由,常发生在知名商标和驰名商标领域。本案中法院认定HDD的行为构成戏仿,不会导致商标混淆,未构成侵权。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戏仿行为必然不构成侵权,在Jack Daniel's Properties, Inc. v. VIP PRODUCTS LLC案中,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指出当被控侵权人将戏仿商标用作自己商品的来源标识时应当适用混淆可能性分析,也即将戏仿标志作为商标使用时可能会构成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