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岗头金园单身公寓总平面图修改的公示

机构: 深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2-07

我局正在依申请办理岗头金园单身公寓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项目位于坂田街道,用地面积127203.29平方米,于2023年10月25日取得建字第 4403072023GG0068321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本次申请修改内容涉及已批总平面图相关内容调整(详见云线圈注部分),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予以公示。

一、修改内容

(一)建筑高度、层数、户型套数调整。

(二)社区体育活动场地、消防车道、地上机动车停车位调整。

(三)经济技术指标表中数据相应修改,修改后的各项技术指标等仍符合相关规划及规范要求。

二、公示日期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5年2月7日至2025年2月19日)。

三、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二)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坂李大道与象塘路交会处

(三)网上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lg/

四、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将意见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812室;收件人:建筑设计科1105室,王工;联系电话:0755-28918639;并在信封上注明“岗头金园单身公寓项目公示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至邮箱:laishh@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岗头金园单身公寓项目公示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5年2月19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研究和处理。

特此公示。

附件:1.修改前总平面图

2.修改后总平面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5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