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A641-0039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变更事宜的公示

机构: 深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3-05

深圳市新湖楼村股份合作公司和深圳市满京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变更A641-0039宗地部分规划设计条件。该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通过,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

一、变更内容

A641-0039宗地位于光明区新湖街道,狮山一街与狮明路交汇处东南侧,宗地面积为26135.78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本次变更主要根据幼儿园分宗有关要求对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112023YG0024388(改1)号]的部分内容进行调整:

(一)住宅地块

1.项目名称由“楼村社区狮山工业园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留用土地(06-04地块)(暂定名)”变更为“金硕悦府”。

2.规定容积率由“≤5.63”变更为“≤5.39”。

3.相关指标由“新建规定建筑面积146995㎡,其中住宅:129564㎡;商业:6836㎡;文化活动室:1500㎡;社区管理用房:300㎡;社区警务室:50㎡;便民服务站:500㎡;社区菜市场:1000㎡;幼儿园:6200㎡;公共服务用房(IDEA空间):730㎡;物业服务用房(含业委会用房):315㎡”变更为“新建规定建筑面积140795㎡,其中住宅129564㎡、商业6836㎡、文化活动室1500㎡、社区管理用房300㎡、社区警务室50㎡、便民服务站500㎡、社区菜市场1000㎡、公共服务用房(IDEA空间)730㎡、物业服务用房(含业委会用房)315㎡”。

4.宗地号:A641-0050

5.停车设施要求增加:含无偿向A641-0051宗地提供7个停车位。

6.备注:本项目的建筑覆盖率、绿化覆盖率、年径流量等城市设计要求仅以地上空间作为测算范围。

7.住宅其余规划设计条件不变。

(二)幼儿园地块

1.项目名称:A641-0051宗地幼儿园

2.用地位置:光明区新湖街道安民路与竹华路交汇处西北侧

3.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

4.规定容积率:≤1.15,总用地面积5406.02㎡,其中建设用地面积5406.02㎡。

5.新建规定建筑面积6200㎡,其中幼儿园6200㎡(18班)。

6.总体布局及城市设计要求:建筑覆盖率≤40%;建筑高度:建筑高度限高24米;绿化覆盖率>40%;建筑退线:东侧(竹华路)、南侧(安民路)退线≥6米;西侧退线≥4.5米,北侧退线≥2米。

7.宗地号:A641-0051

8.停车设施要求:机动车泊位数不少于2辆,并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自行车泊位数须满足《深标》要求。本项目由原A641-0039宗地分宗而来,另需配建的7个机动车车位在A641-0050宗地集中布局。

9.其余未尽内容仅保留原许可中与幼儿园相关的规划设计条件。

二、公示时间

2025年3月6日至2025年3月15日(10个自然日)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本事项除在《深圳商报》公示外,同步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gm/

(二)实地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2.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园路268号

3.调整地块现场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狮山一街与狮明路交汇处东南侧

四、公众意见征询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均可提出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通过书面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寄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404室,并在信封上注明“公众意见”字样(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15日。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我局将按程序审批。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单位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

邮政编码:518107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755-23466883

附件:位置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