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关于延长《深圳市“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机构: 深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3-20
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依法有效履职,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05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实施意见》(深府办〔2021〕8号)的规定,结合《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管理办法》《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财产使用管理意见》,经研究,我局决定对《深圳市“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管理办法》(深扶贫合作规〔2020〕2号)进行续期,有效期延长至2030年5月31日。
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