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及已公告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
机构: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5-03-28
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并做好已公告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5〕11号)要求,现组织开展我市2025年度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及已公告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规范条件企业申报
(一)企业申报要求。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发展规划,近三年无以下情况:发生较大及以上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安全事故、Ш级(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在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相关督查工作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等。
2.企业符合《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废铜铝加工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废纸加工行业规范条件》《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机电产品再制造行业规范条件》要求(附件1)。根据国家工作安排,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申报另行通知。
(二)申报程序。
请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本辖区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申报,指导企业对照具体行业规范(准入)条件要求填报申请书及相关报表,对各项要求的符合性作出详细说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请各申报企业将有关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三份,A4纸左侧装订成册,所有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电子材料需提供盖章扫描版、可编辑版,通过U盘存储报送)于4月16日(星期三)下班前提交至市民中心C区南门(届时联系我局联系人),并同步在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green.miit.gov.cn)“资源行业材料报送”板块提交申请材料。
二、已公告企业事中事后监管
请深圳市绿发鹏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永安环保实业有限公司、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乾泰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杰成镍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格林美(深圳)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荣高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艾云动智慧科技有限公司等已公告企业编制企业年度报告(模板见附件2),并于4月16日(星期三)下班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green.miit.gov.cn)“资源行业企业年报管理”板块线上报送我局。
特此通知。
附件:1.各相关行业规范(准入)条件
2.企业年度报告模板
(联系人:周思思,电话:88102077)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