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示2025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通知

机构: 深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3-31

各有关单位:

根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4号)第七条、第八条以及第十条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深圳市2025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2025年4月14日,在公示期内,企事业单位如对公示名单有不同意见的,须向辖区生态环境局管理局反馈意见,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附件:深圳市2025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3月31日

(联系人:张磊,电话:0755-23823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