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龙岗区凤安学校项目总平面图的公示

机构: 深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7-10

龙岗区凤安学校项目用地位于龙岗区平湖街道,宗地号为G05417-0063。现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向我局申请办理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事宜。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龙岗区凤安学校项目总平面图(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6年7月13日至2026年7月22日(如公示截止日期逢节假日或周末,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顺延至节假日或周末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一)网上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lg/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

2.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凤凰大道与光敏路交汇处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件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812室;收件人:建筑设计科1105室,张工;联系电话:0755-28918629;并在信封上注明“龙岗区凤安学校项目总平面图批前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laishh@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龙岗区凤安学校项目总平面图批前公示反馈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后,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后,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龙岗区凤安学校项目总平面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