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关于变更地字第440307202110024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公示

机构: 深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7-10

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申请变更地字第440307202110024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该许可证对应的宗地位于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下沙迭福片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现将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一)宗地号由G16201-0285变更为G16201-0306;总用地面积由353520.67平方米变更为347162.01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由353520.67平方米变更为347162.01平方米。

(二)绿化覆盖率由“≥27.2%”变更为“不作强制性要求”。

(三)其他规划设计指标维持不变。

二、公示时间

2026年7月11日至2026年7月20日(10个自然日,如公示截止日期逢节假日或周末,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顺延至节假日或周末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本事项除在《深圳特区报》公示外,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dp/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业大道140号生命科学产业园A5栋

2.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街道中山路5号

3.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下沙迭福片区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

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

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

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

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业大道

140号生命科学产业园A5栋;收件人:吴工;联系电话:0755-28336443;并在信封上注明“地字第440307202110024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变更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dpglj@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地字第440307202110024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变更公示反馈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后,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项目位置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