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怀亲堂墓园拟永久使用林地的公示

机构: 深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7-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对怀亲堂墓园拟永久使用林地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拟使用林地基本情况

用地单位或个人

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办事处

项目名称

怀亲堂墓园

项目类型

2-公共事业和民生项目

项目批准单位

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

批准文号

龙岗区民政局关于怀亲堂墓园为殡葬设施用地及公益性墓园的批复

被用地单位

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办事处

使用林地四至范围

详见附件

使用林地面积

(公顷)

0.1751

使用林地期限

永久

备注

二、公示时间

2026年7月21日至2026年7月27日(5个工作日)

二、公示渠道

本事项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lg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

2.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办事处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横坪公路288号

3.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沙荷路4400号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1606室;收件人:张工;联系电话:0755-28903614;并在信封上注明“怀亲堂墓园使用林地公众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lggljlyk@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怀亲堂墓园使用林地公众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后,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后,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怀亲堂墓园使用林地公示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