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印花税征缴业务调整的公告
机构: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2019-08-14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三一七号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税务部门关于印花税征缴业务的调整,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8月25日起停止代征代缴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印花税业务,对于缴费期限届满日在2019年8月24日(含)之前的印花税,应按现行规定缴纳。自2019年8月25日起,纳税人缴纳印花税应按照国家税务机关的相关规定办理。
特此公告。
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深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办处
2019年8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