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关于变更T204-0141宗地规划设计条件的公示

机构: 深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7-05

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新大楼(T204-0141宗地)位于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片区,粤兴五道、粤兴四道和科苑路围合区域(范围详见附件),总用地面积15047.58平方米,已取得《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NS-2019-0035号)。现南山区科技创新局来文申请变更该宗地的用规划设计条件,我局已受理其申请。现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将该宗地规划设计条件拟变更内容公示如下:

一、变更内容

(一)建筑面积

1.总建筑面积:由“127904平方米”变更为“128849平方米”。

2.分项建筑面积:由“教育设施用房及配套服务用房(含实验室):126404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1500平方米”变更为“教育设施用房及配套服务用房(含实验室):127349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1500平方米”。

3.建筑容积率:由“≤8.5”变更为“≤8.57”。

4.建筑高度:由“≤155米”变更为“≤167米”。

(二)备注

新增许可证备注内容如下: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由原《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NS-2019-0035号)变更而来,原证作废。

(三)其余规划设计条件不变。

二、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

(二)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大楼项目

(三)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pnr.sz.gov.cn

(四)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ns/

三、公示时间

为期10个自然日,自2024年7月5日至2024年7月14日止。

四、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4年7月14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我局:

1.至我局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邮寄至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公共项目科,注明“关于T204-0141宗地规划设计条件变更的公众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收发文室电话:26970039。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

附件:T204-0141宗地区位图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