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SC-IP快讯 | 2023年全国海关查扣涉嫌侵权货物6.2万批次

作者:郭楠   发布时间:2024-01-29

2023年全国海关查扣涉嫌侵权货物6.2万批次

1月24日,海关总署发布知识产权保护最新数据,2023年,全国海关积极发挥知识产权海关保护职能作用,持续发力、重拳出击,全年累计查扣进出口侵权嫌疑货物6.2万批次、8288.9万件。此外,全国海关还全方位、多层次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活动,鼓励和引导国内外权利人申请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2023年,新增知识产权保护备案注册用户4054家,核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1.9万件。

浅析商标侵权案件中商标性使用与混淆的关系

“商标性使用”是指具有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使用行为,即用来指示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商标使用行为。实务中一般认为“商标性使用”与“商标的使用”实质相同,只是不同的说法。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引入“商标的使用”概念。目前商标侵权案件的司法审判中,常将“商标性使用”作为认定是否构成侵权的前提条件,具体审判逻辑是:商标性使用的定义---本案被控侵权行为是什么---本案被控侵权行为是否属于商标性使用---如是,是否构成混淆---是否侵权。该审判逻辑传达的信息是将是否构成混淆视为是商标性使用项下的问题,换言之,如非商标性使用即不再需要探讨是否存在混淆的问题。那么在商标侵权案中,将商标性使用与是否构成混淆的关系认定为上下位是否合理呢?是否有其他更为合理的认定方式呢?本文将通过梳理现有立法规定,并结合司法判决,浅析商标侵权案件项下商标性使用与混淆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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