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SC-IP快讯 | 申请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

作者:郭楠   发布时间:2024-03-14

申请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可通过申请人自行提交电子申请、申请人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注册大厅申请、委托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申请三种办理途径,详细详细申请材料、缴纳费用等事项请点击链接查看。

转让注册商标要注意哪些问题?

注册商标的转让,是指商标专用权人将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所持有,这是权利人对商标权加以利用和处分的一种形式。商标转让申请需要注意几个实质性问题,第一,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必须一并转让;第二,容易导致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商标转让,不予核准;第三,已经许可他人使用的注册商标不得随意转让。

深圳或再添29家制造业单项冠军

近日,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网公布了第八批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公示名单,立讯精密、中电电力、深信服、艾比森光电等29家深圳企业入选,增量位居全国第一。从深圳的新增企业名单来看,其重点发力的“新三样”、新材料、半导体等领域表现亮眼。在本次上榜的29家企业中,有不少通过梯度培育,从“小巨人”晋级为单项冠军的企业,一定程度上呈现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多则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多的现象。截至目前,深圳“小巨人”企业总数累计达到752家,深圳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已超过10000家。